首相安華在上週提出的多項體制改革之中最讓我矚目的就是政府將會在一月中的國會下醫院會議提呈《馬來西亞申訴專員機構》草案(Ombudsman)。
如果我沒有記錯,Ombudsman在中文並沒有統一的翻譯,我在之前的文章曾經使用“監察專員”一詞。《星洲日報》則使用“申訴專員”。為了方便讀者,我將會使用“申訴專員”。
翻查媒體報導,安華已經不是一次提到申訴專員。在去年十二月初,首相已經提出政府將會在2026年1月的國會會議提呈草案。
常言道,魔鬼就藏在細節。我們必須歡迎首相落實承諾,加強體制改革,提升各種監督政府行政的機制。與此同時,我希望即將提交到國會的草案能夠獲得全體朝野國會議員的審理。
基本上,我對馬來西亞申訴專員有以下的期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