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我負人,毋人負我

題目八字出自《三國志.魏書.武帝紀》裴松之注引孫盛《雜記》。一般說是體現了曹操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處世態度。

後來成為諺語的「寧教我負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負我。」形容人自私自利,不顧他人生死。此語則出自《三國演義》第四回,曹操誤殺呂伯奢一家後,面對陳宮的指責,說出這句話,表明他寧可主動負人,也不願被他人所負,反映了其極端的自我中心主義和權謀思想。

來到當今之世,相信只有一人已將這句話奉行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可以肯定這個人具備了曹操的冷酷與自私,至於權謀與果斷嘛,咳咳……

這個所謂大國領導人,一再揚言要令自己的國家「再次強大」,結果是變得「從此衰敗」,抑或如他所說,相信在其有生之年不會看到,他實在大可夢寐至死方休。不過,此人的口氣,能不教人「屁服屁服」哩。

「唔使洗」,好

《明報》有一個版面,報道內容主要用粵語寫成,但說是全粵語,似又不盡然。因此,我猜想不(大)懂粵語者,看這個版面的內容,大概也不會「不知所云」,算是有特色而可取的。

2024年8月31日有一篇報道,題目是〈浸大飯堂出租餐具 唔使洗方便還〉,一看即覺可喜。我曾不止一次寫過,愛用粵語寫文或交流的人,往往將「洗」「使」混用。與其說是混用,不如說誤將「洗」當成「使」來用。「使唔使」寫成「洗唔洗」,「使錢」變了「洗錢」。就此我寫過兩篇文:〈使錢.洗錢.洗黑錢〉〈畀俾比.使駛洗〉,有興趣者可看看。上述那篇報道的標題,用字正好為我的說法做例子甚而「添花」,我讀到能不開心。

其實報道內容.還有也用得精準,就是「係」和「喺」[口係]:

「公司係大學生創業團隊」;「喺浸大一個初創活動奪得亞軍」

簡單而言,「喺」[口係]有「在」的意思,「係」可等同「是」。

傳統

《馮睎乾十三維度》Facebook(面書)讀到這篇以〈葉劉淑儀訪談該寫入史冊〉為題的文章,明知離不開冷嘲熱諷,但我對葉劉淑儀也沒多大好感,就算明罵她,我大概不會「出頭」,為她說好話。不過,文章去到最後幾段,有一些詭異的論述,幾乎就是我看這個面書不時覺得其內容大都「內有文章」的原因。

先看看何謂「傳統」,網上詞典《萌典》這樣解說:

世代相傳,有傳承延續性質的社會因表,如風俗、道德、習慣、信仰、思想等。如:「勤儉是中個人的傳統美德。」

台版《國語活用辭典》說:

由歷史沿革流傳下來而具有一定特點的某種風俗、習慣、道德、信仰、思想等。例:傳統文化。

至於英文tradition,一般會視為中文「傳統」的對等詞。試看網上Cambridge Dictionary的解釋:

a belief, principle, or way of acting that people in a particular society or group have continued to follow for a long time, or all of these beliefs, etc. in a particular society or group

什麼是傳統,由上觀之,大概有幾個必需因素,一是「有傳承延續性質」, 二是「有社會因素,而非只限小部分人」,三是「世代相傳,即傳承了很長的時間」。

再看看這名面書作者的說法:

葉劉指西方模式的「競爭、多元化、多樣性」從來不是中國傳統的一部分,若非不懂得中國傳統,就是曲線嘲諷中共

西周末年,周的太史伯陽父曾對鄭桓公說:「夫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以他平他謂之和,故能豐長而物歸之;若以同裨同,盡乃棄矣。」(見《國語・鄭語》)這兒的「和」正是指多元調和,不是清一色的「同」,伯陽父認為治國之道是貴和,不是尚同。誰說diversity不是中國傳統?

如果我們相信作者說「這兒的『和』正是指多元調和,不是清一色的『同』,伯陽父認為治國之道是貴和,不是尚同。」也只能說「伯陽父認為治國之道是貴和,不是尚同」,即多元調和;但這只是討論,是進言,之前是否實行過,由這段引文似乎找不到答案。

退一步,相信中國曾經或有一個地方(a particular society or group )如「鄭」實行過diversity即這名作者所認為的「多元化」。問題是,當時的「鄭國」(公元前806年~公元前375年)只是周朝諸侯國之一,主要版圖位於今河南鄭州一帶,雖曾稱覇諸侯,但「貴和」有「遍地開花」,成為當時整個「中國」的模式嗎?另外,這個治國模式,就算在「鄭」或其他地域有世代相傳(a long time),有傳續性質,可說是這個或這些地域的「傳統」,有如網上Cambridge Dictionary的例子「There’s a tradition in our office that when it’s somebody’s birthday, they bring in a cake for all of us to share. 我們辦公室有個傳統:當有人過生日時,就會帶蛋糕來跟大家一起分享。」中「會帶蛋糕來跟大家一起分享」雖可以成為傳統,最多也只能是某公司的傳統,而不是凡公司的傳統。再說,秦統一全國之後,還有多少地域多長時間出現過「貴和」,這能算得上是中國的傳統嗎?所謂以古諷今,以此為例,誇誇其談「誰說diversity不是中國傳統?」不是無知或一時失誤,大概就是採用一貫的手法,用虛言妄語來蠱惑人心。

(有興趣者,大可看看《獨立媒體》2024年2月23日如何轉述英國《泰晤士報》訪問葉劉淑儀的道道。下面有截圖。)

不合法合理.不合法理

要不是長長的標題出現「不合法合理」這樣的說法,我大概不會看《獨立媒體》這篇報道的內文。

我的理解是,「不合法合理」的意思是「不合法但合理」,絕不是「不合法也不合理」,這已不是含糊的問題,而是不懂句子的結構而出錯。

當然,我先要做的,是看記者怎樣報道法官的說法。報道全文很清楚明白,首段即明言法官指受襲者「倒地之後眾人針對他而群起的暴力,絕對不可能被視為合法和合理」。這裡「不可能被視為合法和合理」,刪掉「合法和合理」中的「和」字,也無不可;但「官指陳倒地後被告仍施襲不合法合理」,就不是那麼一回事。要符合內文的報道說法,可以在「合理」之前加一「不」字,變成「不合法不合理」,或乾脆簡化成「不合法理」,「法理」即「法律與情理」,而「不合法合理」中唯一的「不」字只能否定緊跟的一詞,再要否定連接著的另一詞,就只能在這個詞之前再加一「不」字,否則就不是法官的說法和報道內文的原意了。

讀錯音配錯字

2024年6月25日,香港特首李家超在舉行行政會議前見記者時,又一次明顯地錯讀了一個字音。上篇〈不應簡就不要簡〉,我對特首的語文水平好像毫不著緊,認為只要施政好,語文水準低一點也可以接受;所以,這次又來一次讀音不正確,也該不要苛責。

對,我除了搖頭,也不想多說;但,看到無綫中午新聞在播片時配上了錯的字幕,搖頭之餘,也不能不補上一些話。忘了特首的整句話,但其中他將「擘劃」說成「闢劃」的「闢」音,於是新聞字幕就出現了「闢劃」一詞。「擘」算不算生僻字,我不敢說,查《中華新字典》,這個字的粵音就沒有配上對應字的字音,只標上mak8,與拼音(bò、bāi)可說完全不一樣。有些捉刀人似乎愛用「擘劃」這個詞,卻未必肯定讀稿者一定知道讀音,若在講稿上標上字音,可能會惹來臭罵。至於字義,可能很多人都聽過「巨擘」和「擘劃」和「擘開」,也未必知道「擘」即大拇指。不過,廣東人要說將東西「掰開」,相信多會說「擘開」,但可能又未必知道可用這個「擘」字(《朗文中文新詞典》粵音標音為「mag模客3」)。

無綫晚間新聞再播這片段時會不會配上正確的字幕呢?我當然希望如此;而事實也曾出現過,可見其不是事事求求其其的。

不應簡就不要簡

香港特首李家超在2024年6月13日的立法會「行政長官互動交流答問會」中,有一段有趣的小插曲,我看電視新聞的有限片段時,對其中幾句話覺得很突兀,尤其「香港不是〈桃花源記〉,因為〈桃花源記〉是一個隱世的地方」,可說聽得一頭霧水,不明所以。

簡言之,〈桃花源記〉是一篇序文,如特首所說,是陶淵明的(作品),描寫了「一個隱世的地方」,但香港以至全世界都不可能是一篇文,只可能是一篇或多篇文所描寫的地方。所以特首的說法是有問題的。以我猜想,如果特首是看著「貓紙」即按照稿本來宣讀,顯然是沒有讀出一些字,我試著補上那些字:

「香港不是〈桃花源記〉描寫的桃花源,因為〈桃花源記〉的桃花源是一個隱世的地方。」

左一個「桃花源」,右又一個「桃花源」,這樣一句話,就有四個「桃花源」;都說,為文說話,應簡則簡,他可能就簡掉了兩個「桃花源」。問題是,不應簡或說不能簡的就不能簡不要簡,否則不通事小,引來誤會就茲事體大。再舉一個簡單的例子,試看「她是美麗的」,若嫌「的」字多餘,刪掉,變成「她是美麗」,分別可大了。假如沒能弄清其間分別,我再說也枉費心神了。當然,這句可以精簡,寫作「她美麗」甚或「她美」;不過這已是另一回事了,不贅。

回說特首那些話,尤其上引那句,當然可以簡單一點,如:

「香港不是〈桃花源記〉的桃花源,因為〈桃花源記〉描寫的是一個隱世的地方。」

李家超說話,概而言之,每每是不好。不過,假如他帶領下的施政好,我就不會太計較他的語文有多不濟。曾幾何時,美國前總統特朗普的語文水平也給評為很差,但他今年捲土重來,又有多少人重提他的語文水準如何呢?就有不少鐵粉愛他的施政作風,希望他「回朝」。當然,這不是一個好對比,因為我壓根兒就看特朗普不順眼,從不希望他得勝。至於李家超,我仍在觀望,但願他有成。

光.影

什麼是影或影子,其中一個解釋,大可採用網上《萌典》所說:

光線被遮擋而造成的陰暗形象。如:「人影」、「樹影」、「陰影」。唐.李白〈月下獨酌〉詩四首之一:「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

網上Combridge Dictionary的shadow條也有類同的解說:

an area of darkness, caused by light being blocked by something

由這個大概公認的界定,可以斷言,沒有光就不可能有影。不過,沒有影,就必然只是因為沒有光?確有人在Facebook是這麼說的:「如果你找不着影子,是因為它沒有陰暗嗎?不,影子要有光才存在,那裏沒有影,正表示那裏沒有光。」

這個說法,其實只說對了一半事實。沒有光,影子確實不可能存在,但有了光,也不必然有影子,也就是說,那裏沒有影,也不一定表示那裏沒有光。正午時份,在太陽當頭照射下,我們都看不到自己的影子,這已是「常識」。[補充:2024年7月10日《明報》就「借用」了前天文台長林超英的一張「立竿無影」圖,正是實例。]也可「玩」一個實驗,在黑暗中,用幾支同等亮度的大光燈,上下四方八面向一個人同時照射,同樣不會有影的。所以,「那裏沒有影,正表示那裏沒有光。」我認為不全對;有時反而是,那裏沒有影,正因為那裏有光,而且是光太多,光太強。光,有時用錯了,效果可能適得其反。

Image

金句

Image

「但願命長久,見攰就唞唞。」(攰,即累,唞[口抖],即休息。)

在《明報》專欄讀到這一句,精神為之一振,能不選作「金句」。

(煮鶴焚琴也要補一句,命長不長我不太在意,但近年就是因為奉行(身或心)「見攰就唞唞[口抖][口抖]」,結果好多篇準備了材料的網文就此沒有寫成。一笑。)

好一 個「棄養」

Image

有些詞語,按字解義,以「常理」或「常識」去理解,往往會中伏,會受害玩死,「苦主」即為一例。明明「苦主」是「受害人的家屬」(victim’s family (esp. in murder case)​)(參看網上《萌典》),卻成了受害人,此義且出現廣泛應用的情況。孤證不立,再舉二例。一是大概只會在古文中看到「棄市」(《萌典》:古代於鬧市執行死刑,並將屍體棄置街頭示眾,稱為「棄市」),另一是「棄養」。

2010年我在這裡寫過〈如此棄養〉,慨嘆「香港報紙的文字水平難道連『小學生程度』也達不到!?」想不到事隔十多年,又看到《明報》再用「棄養」來形容丢棄動物,本來想以「《明報》又「棄養」了」為題,再評論一下。查找資料時,才「驚覺」這早已不成「問題」,不如就以另一個角度來趣談「玩死人」的語文問題。

首先,網上一搜尋,即看到不少有關「棄養動物」的條目,幾乎都將此詞看成是「放棄養擭」的意思。固守一貫的認知,會認為這種說法大謬不然。查查網上《萌典》,即可看到簡單明確而單一的解釋,就是「父母逝世,子女不得奉養,亦泛指長者的死亡。」

《活用國語辭典》釋義大致相同,更補上一筆:「為人子女理當孝養其親,所以稱父母死亡為棄養。」

《古代漢語詞典》先說「婉言父母死亡。」再解釋「父母去世,子女不得奉養父母,故稱。」漢英雙解《現代漢語詞典》(2002版)解釋最簡單直接,但也不忘先註明<書fml.><婉辭euph.>,再解釋:「指父母死亡 lose one’s parents」。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套詞典,都提到這個是婉辭,有如「走了」是死亡的婉辭一樣。

還有《現代漢語大詞典》和《辭源》的解釋,都幾近相同,而且沒有其他意思。倒是「百度百科」更「全面」,因為例句既有古也有今之外,更提到「現也指被丟棄的動物重新收養或不撫養老人、孩子等,當屬訛用。」香港滿眼看到的解釋,似乎是指丟棄動物,而非再收養。但無論如何,「當屬訛用」。

且慢,再翻2012年的第6《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相同),果然是「現代漢語詞典」,已追上時代,由原來只有一詞義變為三詞義,指「父母死亡」已置末義:

(1) 放棄撫養或贍養:~兒童|這對老夫婦竟遭兒女~。(2) 放棄養擭(花草、動物等):隨意~寵物的行為是不道德的。(3) <書>婉辭,指父母死亡。

我說「苦主」、「棄養」、「棄市」等等屬「玩死人」的詞語,因為以一般字義釋詞,「本義」並非表面看那麼簡單,不細究即會中伏,引來笑話。不過,詞義往往會隨著時移世易而增改;當然,要改變,也非朝夕和少數人的力量所能做到。只能說,現今網絡世界,很多事物流通快而廣,這類更易詞義的情況,早已不像以前那般漸變,有時更可能是「突變」,稍一落後而不察,更易惹來訕笑。

Image
Image
網上《萌典》
Image
《國語活用辭典》
Image
《古代漢語詞典》
Image
漢英雙解《現代漢語詞典》
Image
《現代漢語大詞典》
Image
《辭源》
Image
百度百科
Image
第6版《現代漢語詞典》(2012年)(第7版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