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在亂想一通了。。。
心情不太好的時候,
總是想起被我冷落很久了的部落格。
今天聽到羅憶詩的前女友,
忽然想起了那個他。
不說,我也知道很多人因為我,
而對他有許多的不滿。
可是,愛情是沒得計較的不是嗎?
那時候的我們,用了7年的時候好好愛對方,
可是到最后,我們走不下去了。。。
是因為我愛家人,愛自由比愛他多嗎?
還是因為他已經愛上了另一個比我更適合的人?
這是我們的錯嗎?我們兩個都沒有錯。
愛情本來就是那個樣子。
分手以后,
沒有得到一句的對不起,
也沒有一句的謝謝。
反而卻因為想拿回一些屬于自己的東西,
而被說成是一種騷擾,
讓大家搞得不歡而散,
這就是7年感情換回來的東西.
從剛回來那時候的恨,
變成現在無關痛癢。
偶爾想起,只有感嘆,
也為著失去了這一個朋友而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