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故事的人

26 六月, 2012

Living In the Moment

Filed under: 故事 — 鋒 @ 2:16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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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堂裡的婚禮上,當好友對著新娘宣讀誓詞的時候,他驀然想起小時他們曾打賭,誰先結婚便算輸,那年少時大部分男孩為証明彼此情誼而說出的豪語。
然後他暗自苦笑。

他的第一個女友是個愛打扮的女孩,他不明白那鄰校女生為何會喜歡呆頭呆腦的他。她與他一樣中二,化妝後的樣子顯得更標緻,愛穿名貴皮鞋上學。為配合她,他開始學會打扮,將買電玩的零用留來置裝,每天出門在鏡子前花上十五分鐘。女孩待他就如衣服一樣,不到一年便與他分手。他心裡也沒有特別難堪。他換上名牌背包,走向其他女生。衣櫃裡不時添了新衣,其中有女孩喜歡的綠色。

大學時他遇到一個愛讀書看電影的女孩,結果原本不喜歡電影的他,每周陪她到戲院。待在家裡,他們也愛看一兩齣電影。很多女孩看過的藝術電影都陪他翻看,那些深奧的電影他一竅不通,不過為了女孩他願意忍受。看多後,他漸漸喜愛電影裡的氛圍。
然後他開始翻動她看過的書,留意她關注的時事。他甚至一個人到映院看戲,到圖書館借閱女友說過的小說。畢業後,他找了一份穩定的職業。女友則做著一些報刊撰文工作。他覺得女友是理想主義者,自己則是實幹型。後來,他與女孩在某些政治意見上出現分歧,而這次,他決定堅守自己的原則。磨擦就像病毒一樣擴散,由牙膏的擠壓方式到婚姻問題,他開始發覺每件事與她均出現不多不少的落差。女孩同樣察覺到了,在他開口之前,她突然搬離同居的地方,什麼也沒帶走,在他生命中消失。他沒找上她,反正鑰匙仍在女孩處。他仍續租住單位下去,女孩喜歡的畫仍掛於客廳。晚上一人的時候,他看著女孩留下的書,或電影,就這樣打發不少時光。

新娘說我願意,露出笑靨。

之後他想起,在酒吧他結識了一個彈結他賣唱的女孩。女孩比她小五歲,夢想成為一個歌手。她有一張自家錄製的album,他聽後很喜歡,每晚睡前都聽,後來到她表演的場地支持她,到後來他們走在一起。
中學時他學過一點結他,可不到半年便放棄。在有個會彈結他的女友後,他重拾彈奏的樂趣。女孩穿衣愛簡單配搭,於是他配合;女孩喜歡聽他發表對現時政局的見解,他也樂得將自己所想說出。
後來女孩多了練習與演唱,有時他不方便相伴,於是見面少了。他察覺女孩對她態度有異時,也得知她正與一個男孩打得火熱,對方是地下樂隊成員,他爽快與女孩分手,沒感到特別難過。
他丟了與女孩的合照與有關物品,只剩下結他。晚上有時他會練習一番自娛。

他身邊的女孩一個個走了,但又好像沒離開過,她們都在他的回憶裡,或成為他的一部分,所以他沒感到特別難過、沒感到特別孤獨。只是他想到,他從女孩身上得到的將一次比一次少,到最後,有這麼一天,他也許不再需要什麼人。

好友將戒指套在妻子的無名指上,伸過頭輕吻她的雙唇。

忽然他想起許多年前,中學某科會考前一日,聽過收音機一個節目裡面一把熟悉的聲音,幽幽地說點一首歌給剛分手的女孩。當時他很想問朋友那個是不是他,可惜那時因各自升上不同的學校,再沒與那位朋友聯絡,就這樣一別十多年。
此刻好友站在他跟前,一臉幸福。他終於發覺人生到了某個時段,才意識到過去了的已不再重要,因為更重要的原來在此時此刻,這個道理。

《完》

Thanks and Happy Birthday, Jason Mraz:)

17 六月, 2012

《Prometheus》

Filed under: 電影 — 鋒 @ 11:52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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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sci-fi迷,有些電影是不容錯過的,《Prometheus》就是這樣一部電影。若果你問我有什麼好看的科幻電影,我說alien會是其中之一。事實上《alien》在我心中一直佔有重要地位,作為第一部alien的導演,Ridley Scott一直想解開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拍出異形的起源。人類與異形有什麼關係?異形是外星生物,幼蟲為何剛剛好可包裹人的頭顱?異形為何需借助人體成長?年少時我確實認真思考這些問題。第一集的異形沒指出有母后會生蛋,Ridley Scott大概想異形是無性繁殖,可到第二集落在James Cameron之手,立即生出一個像螞蟻的社會關係,有母后有護法有工兵,害得及後的接力者跟著這調子走。早十年已聽說Ridney Scott一直著手搞這project,之後Alien vs Predator兩集垃圾一出,劣評如潮,電影公司終於撥亂反正,開拍前傳。

恐怖片恐佈在於怪物不能窺見全貌,能看清楚便不再可佈,所以很多人仍覺得第一集的異形最可怕最出色,加上頂著《blade runner》這部sci-fi殿堂電影冠冕,許多人如我都十分期待Ridley Scott這次有什麼玩法,這亦是今年繼《the dark knight rises》我最期待的電影。

幾年前我已從網上看過有些人洩露大綱,所以對故事已有大概了解。而看後我發覺主線很像一套日本漫畫《強殖裝甲》,說人類是外星生物為研究生化武器而製成的調製品,後來實驗失敗放棄地球。漫畫自八十年代中開始,現在故事仍未完結。外國好像沒人提過,大概看過的不多,香港看過的必對這漫畫印象深刻,因為漫畫已超過二十五年,最後十本單行本更以數年出版一本的方式吋進,我曾戲言到底現實有獸化兵調製技術漫畫大概仍未完結。

故事發生於《alien》的29年前,它解開一部分問題,同樣留下不少疑團,可以肯定會有sequel。除了女主角Noomi Rapace及Michael Fassbender,我想到另外兩個角色或許仍會繼續出現。第一是Guy Pearce,這個《memento》的主角居然去演一個化裝成皺皮的老人、謎一樣的企業家Weyland,第二是Charlize Theron,正如網上有人討論她的身份可疑、沒有在鏡頭前死去。

當電影一談到人的起源便會牽涉到宗教、哲學這層面,故事變得不再單純恐怖。我不便透露劇情,不過可以清楚告訴害怕看恐怖片的人,這絕對沒有失驚無神的驚嚇,適合喜歡科幻、喜歡異形、H.R. Giger(為什麼沒有credit?)的人,當然只為了驚嚇進場的大概會失望。

這半年看了不少sci-fi電影,數來就有《the thing 2011》、《cargo》、《gattaca》、《the darkest hour》、《in time》、《super 8》、《man in black 3》等,都是爛片居多(《gattaca》除外,但已是97年的電影),所以相信我,真正出色的科幻電影不多,《alien》系列算是表表者。

說了這麼多不相關的是因為我不想觸及電影本身,只想表明作為一個80後sci-fi迷,這無論如何是一部must see item,好解開一個童年的心結。

13 六月, 2012

越是期待越是美麗

Filed under: 電影 — 鋒 @ 1:27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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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看《春光乍洩》,我終於沒有聚焦在兩個男人這一點上,而很單純看作是個尋常愛情故事。我甚至認為王家衛在那刻大概找不到比那兩位更好的演員,於是乾脆變成這樣子。

杜可風x王家衛實在可一不可再,多首拉丁音樂長期成為我的心頭好。據說王家衛拍此片時一直沒完整劇本,在阿根廷拖拉很久,粱朝偉思鄉,張國榮病倒。我想這其實是王家衛的用意吧,藉此醞釀演員的情緒。

電影末段粱朝偉飾的黎耀輝終交待出走阿根廷的原因。他瞞著父母,偷了他們一點錢,與何寶榮來異地玩玩。與何寶榮分手後,鳥倦知還,他想親口對父親說出關於他的秘密。不過不知什麼原因他沒能親口說出,最後只將心聲寫於信中。

到這裡,我終於理解這是一個關於回家,關於面對父親的故事。

翻查《春光乍洩》的資料,電影於九七年五月上映,即九七回歸之前。片末加插一段鄧小平去世的消息。鄧小平於九七年二月十九日去世,最終沒能見証香港回歸的歷史時刻。電影最早於四月拿去意大利首映,王家衛可說在最後階段才將這不能預計的一幕歷史放進電影裡。

為什麼?
當生活過於荒誕,它好比電影本身已成為娛樂。現實中的一幕幕畫面,仿如電影經典場面構成我們的記憶,我們再也分不開現實與虛擬。

黎耀輝厭倦了何寶榮的一次又一次從頭開始,終於離開他,打工儲錢回家。在工作中他遇到小張,這個性向曖昧、喜歡聆聽的男生。王家衛在此給予黎耀輝希望,我覺得亦是給予港人一個希望,畢竟生活需要希望才能活下去。片末小張攜同黎耀輝收錄在收音機的說話,去了阿根廷最南邊的火地島。這是最南方的城市,有著世界盡頭的稱號。就如多年後的《花樣年華》,黎耀輝的哭聲藉小張埋葬於世界盡頭的一角。

我在大學第一次看伊瓜蘇瀑布加音樂的一段,只覺十分漫長。零九年重看時沒這感覺了。這次我看著手錶數算著,才不過整整兩分鐘而已。我好像變得更有耐性,是因為我年老了嗎?

年老使我對一些事的看法亦有所改變。廿三年了,有關係的都已不在或者已經離開了權力核心。新上台的不過利用這事件解除炸彈/増加聲望/排除異己,最近的小動作大可作看作試水溫,測試人民的反應,總之,大前提是穩定壓倒一切。中共繼當年內戰以空間換取時間,這回以時間換取感受。那年仍沒死去的,現在已踏入中年,到了思慮另一些層面的階段;那些當年未出世的,現在是黃毛小子,正因為世界沒有他們的位置而動氣;至於像我這輩,那時經歷過卻未懂性、現在來到人生轉捩點的這一代人,思考著,解決這件事,還了一個公道,然後路又可如何走下去。

我們自知是畸形的,戀上不屬於我們的體制,回家後,慢慢需轉變過來。歸家十五年,我們卻沒有家的溫暖感,只像住酒店般的過客身分過活。我們最深處從來沒變,仍掙扎,想著如何走出來,面對世界。

電影最後,黎耀輝在台灣找到小張留下的照片,保留聯繫的希望,是導演當年對未來模糊的答案,亦是十五年後一部分人對政局仍抱有的期許。

11 六月, 2012

人生沒多少個四年

Filed under: 運動 — 鋒 @ 12:06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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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一度的歐洲國家盃又來了。

上一屆的歐國盃好像是很遙遠的事。我已不太記得上屆的細節,決賽荷蘭對西班牙恩尼斯達加時射入致勝球到底是世界盃還是歐國盃,我也說不出來。正如我一時間亦想不起11年與12年阿仙奴主客輸給曼聯的比數(當然8比2這場是忘不了的),當我們背負太多相同記憶,情節往往交織一團,無從分解;又或者,是投入感少了,winning eleven沒玩之下有些隊伍只說得出一兩個球員名字,於是看時又少了熱情;當然亦因為年老了,我沒有當初的魄力,看上所有賽事,現在只揀精彩的戲碼及合適的時段才看。我看了荷蘭對丹麥、德國對葡萄牙,現在正等待西班牙對意大利對決。

以前我以為世界盃比聯賽好看,因為世界盃是每個國家最頂尖球員的較技,但現在我覺得相反,足球並不只關乎球員質素,其實更取決於戰術運用與球員默契,這都是國家隊所不足的,所以我們看到歐國盃比不上聯賽來得精彩緊湊。

另一原因是執法問題。英西德意的聯賽執法尺度各有不同,英超最寬鬆,好使比賽更熱血,西甲則比較嚴厲,以保護球員。來到歐國盃這些世界性賽事,為免麻煩,便統一至最嚴苛的階段,於是我們看到一些很普通的身體接觸便換來判罰甚至黃牌,雙方防守都甚為鬆散。這其實有利進攻的一方,理應提升賽事刺激程度,偏偏一如世界盃,因只有單循環,每場都十分重要,先避免失球,領隊心態便是先做好防守。看荷蘭的比賽,進攻永遠只三人,兩閘防中永不上來協助,我便知道戰術出現問題。早段落後,卻在剩下二十分鐘才換上進攻球員,更是領隊問題。不過丹麥的確踢得比荷蘭好,戰術成功,清脆爽朗,輸得合理。

荷蘭在死亡之組,丹麥最容易吞下的亦辦不到,我對出線不感樂觀。都沒所謂了,支持荷蘭多年,是因為十多年前柏金、奧華馬斯,是情意結因素。荷蘭這些年一直踢不出我期待的足球模式。今年我有點支持德國,這幾年德國少了高Q大棍,多了地面進攻,整體機動,很賞心悅目,於是我也買了球衣以支持。

至於英超支持的那球隊,那令我失望一年又一年的球隊,我已不能回答自己,四年後我仍會否支持它。畢竟,我深深意識到,人生沒多少個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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