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智通服务规则总则》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了药智通用户的合法权益及维护药智通网站的正常秩序,进而构建一个安全合规、开放透明、公平公正的健康产业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服务备案管理规定》、《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药智网相关协议,特制定本规则总则。
1.2 适用范围
药智通规则总则适用于药智通平台所有角色及其关联角色(统称“用户”),包括供应商、咨询用户以及其他角色等。
1.3 效力级别
1.3.1 本总则是“药智通规则体系”的统领性规则,以下简称“总则”。
1.3.2 “药智通规则体系”包含总则及针对特定服务内容、约束对象等制定的其他规则(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细则、标准、公告等),其他规则属于本总则的组成部分,与本总则具有同等效力。
1.3.3 “总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规则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规则体系中尚无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1.4 规则程序
1.4.1 药智通有权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和发展需要,对平台规则适时审慎制定或修改,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药智通规则页面执行为期至少7天的公示程序,公示期满之后,药智通将另行发布生效规则。
1.4.2 若规则制定或修改的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
第二章 名词定义
药智通:指药智通网站,是药智网旗下的生物医药&健康产业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域名为:s.yaozh.com。
用户:用户指药智通各项服务的使用者。
供应商:指在药智通上发布供应产品信息、企业信息或发布报价的会员。
咨询用户:指在药智通浏览或发布留言的用户。
店铺:产品信息、服务内容以及企业相关信息展示场所
会员中心:是指提供给供应商和咨询用户管理和发布供应信息的后台。
VIP会员服务费:指用户支付的,用以获得平台向其提供账号权限开通、信息发布服务的费用。
药智通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药智通平台规则频道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
第三章 基本原则
3.1 药智通规则的制定遵循“开放、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保障各个角色在平台上共生共赢、共治共建。
3.3 药智通规则将严格把握平台经营策略的正确方向,充分考虑对外传递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
3.4 药智通内的各角色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遵守与药智通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3.5 药智通的各角色应信守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自律行为、规范活动。
3.6 药智通的服务经营者应如实提供相关资质和信息材料;应确保其发布的信息/服务合法合规,真实可信;应依据法律法规、平台协议和平台规则向咨询用户提供服务。
3.7 药智通的咨询用户在依法享受相应权益保障的同时,应遵守平台规则中关于发布信息的相关规定。
3.8 药智通规则中对于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将基于法律法规的规定、协议的约定、用户提供的证据材料以及平台记录的相关信息等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规则严格执行。平台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第四章 供应商规定
4.1 供应商入驻
4.1.1 供应商须满足《药智通供应商服务协议》中关于入驻资质、店铺类型及命名的要求。
4.1.2 供应商退店包括主动退出、平台清退及店铺释放三种情形,供应商退店时须遵守《供应商退店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4.1.3 为将平台内经营的供应商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规范平台内供应商的行为,平台内所有供应商均须遵守《药智通供应商服务协议》,对店铺信息进行公示。
4.2 供应管理
4.2.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运营的相关要求,平台禁止发布及推广部分商品,被禁止发布及推广的商品详见《平台禁止发布信息规则》。
4.2.2 供应商发布的所有产品或服务信息须满足《药智通信息发布规则》等相关规定。
4.2.3平台及供应商需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规范处理个人信息,保障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利。
4.3 违规管理
4.3.1 药智通依据《供应商违规行为管理规则》对供应商经营行为进行违规判定及处理。
4.3.2 如与店铺存在关联形式的店铺或药智网账号发生严重违规或存在较大经营风险,药智通平台有权对其关联店铺进行处理。
4.3.3 供应商提供提供的服务及展示的信息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而被权利人投诉时,平台将依据《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则》对店铺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则
5.1【生效时间】本规则于2026年3月25日生效。
5.2 药智通用户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规则生效前已发布、生效后仍持续展示的违规信息/产品,供应商需在规则生效后7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适用本规则相关处罚条款。
5.3 因本规则履行、平台服务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平台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