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宝塔案再捕7名嫌犯,呼吁其余7人自首

莲花宝塔案再捕7名嫌犯,呼吁其余7人自首

这是芹苴市公安此前通缉的14名个人中的7名嫌犯,涉及在莲花宝塔(芹苴市安宁乡)设局抢劫财物案。

新被暂拘的团伙包括阮文灵(41岁,住周德坊)、陈玉玄(36岁,美德乡)、阮文俊(51岁,常住安富乡,安江省);阮文长江安(37岁)和阮氏柳(38岁,同住新隆乡,同塔省);胡氏青泉(47岁,常住丐溪坊,芹苴市);阮氏艳(28岁,无常住登记地)。

至此,芹苴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起诉27名嫌犯,3人获保释,并已通缉到14名对象中的7人。

目前还有7名相关人士同登记常住安江省,包括阮氏花(65岁,周德坊)、阮文义(30岁,迪石坊)、邵文德(34岁,迪石坊)、黎明山(37岁,迪石坊)、黎明簪(34岁,迪石坊)、苏文贝十(56岁,定美乡)、阮氏金凤(54岁,龙川坊)。

芹苴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呼吁其余个人无论身在何处,自首以获法律宽大处理。

据公安部门,除嫌疑人黄氏碧水(44岁,住周德坊)及其姐姐黄氏碧青(49岁)为首,直接指挥和实施抢劫财物外,其余嫌疑人被分配参与制造拥挤、推搡、包围受害人的情境,以便同伙实施抢夺、扒窃财物行为。有人参与担任司机、警戒等角色。

此前,芹苴市公安调查警察机关已作出“抢劫财物”刑事案件起诉决定,并起诉莲花宝塔案相关嫌犯。

据调查机关信息,案件发生于3月8日在新花园公司(位于芹苴市安宁乡奉协村)莲花宝塔游览区,如社交媒体流传的视频画面所示。

此外,该团伙还在多地其他游览、旅游点实施多起设局抢劫财物案。

目前,案件正由芹苴市公安刑事警察科继续调查、扩大追查,追捕抢劫财物团伙中其余对象。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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